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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生工作部(处)烟台理工学院关于选聘2024级新生班主任助理及评选2023年度优良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6-24 】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助理工作主动性,为使2024级新同学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促进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健康成长,同时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做好2024级学生的入学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为新生在校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现开展选聘2024级新生班主任助理及评选2023年度优良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工作。

一、2024级新生班主任助理选聘工作

1、选聘岗位:2024级新生班主任助理(新生班级数请参见教务处提供的2024级班级参照表(附件1),每班选聘男、女助理各一名,实际配备人数根据报到学生班级数量而定)

2、选聘范围:2022级、2023级全体同学(已选聘为学工助理的不参选)

3、参选条件:

(1)自愿参选、服从管理、乐于服务、甘于奉献、勇于创新;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作风优良;

(3)成绩排名在班级2/3以内,无不及格现象;

(4)为人诚实,作风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严格要求自己。

4、具体流程:

各学院宣传发动—组织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和面试—学生处审查、确定新一届班主任助理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6月24日—6月28日:各学院宣传、组织报名,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

(2)7月1日—7月5日:各学院进行初评、面试;

(3)秋季学期开学:各学院上报名单;

(4)秋季学期开学:学生处审查;

(5)秋季学期开学:学校公示名单。

6、管理办法:

(1)班主任助理每学年选聘一次,聘期一年;

(2)班主任助理以各学院为主进行管理、培训,定期召开例会;

(3)班主任助理在聘期内不给予经济报酬;

(4)班主任助理如在聘任期内不适合继续担任班主任助理的相关工作,由各学院提起解聘建议,经学生处备案后解聘;

(5)聘期结束,班主任助理应对本人任期内的工作做出书面总结,由各学院进行推荐、学生处统一考核评定。

6、材料上交:

秋季学期开学后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wjxyxsglk@163.com邮箱,纸质版(只交附件3)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章,交于学生处纪靖欣老师处(三教S518)。

联系电话:0535-*******

二、2023年度优良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评选工作

1、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表现突出,得到负责老师好评;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排名1/2以内,无违纪情况;

(4)从事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工作满一学年。

2、评选名额:

各学院、各单位选拔推荐,按照本岗位符合条件的学生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工助理,30%的比例推荐良好学工助理,40%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助理(分配计划参考附件4)。

3、评选程序:

(1)应聘单位、学院内评选:6月24日—6月28日,各学院、各单位组织本部门岗位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进行工作总结交流,民主测评,经部门领导同意,确定本单位的优秀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推荐人选;

(2)全校公示:在学生处网站对审核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35-*******,联系人:纪老师。

4、材料上交:

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烟台理工学院优良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申请表》(附件5)和《优良学工助理、班主任助理汇总表》(附件6),用人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纸质打印版请加盖公章于7月3日12:00前报送学生处(三教S518室)纪靖欣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wjxyxsg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