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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师德师风承诺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13 】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不仅是文化知识的传授者,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我系严格要求教职工按照《教育法》、《教师法》、《高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在此,我们全系教职工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责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

3、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认真实践现代教育理念。

4、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学生排队并实施不正当奖惩,努力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6、文明施教,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私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乱办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不正当名目的补习班。

7、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真诚友善,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9、为人师表,言行文明。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承诺人(签字):

建筑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