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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及毕业生还款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30 】

一、贷款毕业确认

5月31日前,各校组织本系已成功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完善自己的信息后,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由学院资助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

贷款毕业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修正,务必要填写正确、完整的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填写具体到楼牌号,不得笼统、“身份证号”、“学号”、“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同时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 联系方式不能都填本人的,要填写好家长联系方式 ,(特别注意的是“院系名称”为学院全称,不是专业名称;如果已经变更学院,则要填写现在所在的学院名称。若没有工作单位者,“就业信息”可暂时不填,就业后进行补充。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修正后,请务必保存后再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发起毕业确认申请。要求的信息不完整将审核不通过。

6月在毕业生离校时,资助中心将进行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毕业确认的毕业生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望广大贷款毕业生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毕业确认,以免影响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考研、专升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不需提出毕业确认申请,但仍需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具体流程是:贷款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当年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贷款合同、身份证、学生证等)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由政府财政支付利息。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由学生本人登录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录入相关就学变更信息,学校将逐一审核,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后果自负。

贷款毕业生正常还款及贷款在校生提前还款

1、贷款本金偿还。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日(贷款还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进入还款期后,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每年还本日5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存入还款支付宝账户。

2、贷款利息偿还。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付息日(贷款还款最后一年为当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还款支付宝账户。

3、还款账户说明

学生贷款合同上面的支付宝账户即是还款账户,学生还款时将钱款汇入支付宝账户即可。关于“支付宝”的使用,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首页的支付宝使用有关说明执行。(为避免忘记还款时,产生逾期,学生可提前将钱存到支付宝账户)

4、贷款学生(含毕业生)也可以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正常还款及提前还款手续,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不得用信用卡),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刷POS机还款,方便快捷,无需再回生源地办理还款手续。POS机还款和网上支付宝还款流程相同,当月15日之前申请的还款需在当月20日前进行刷卡还款。需注意的是,现场还款只能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不能分期还款。